1、根據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技術標準規范,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資質范圍,開展鋼材、水泥、墻體材料、防水材料、預制構配件、暖通構配件和門窗三性等建筑材料質量檢測。
2、實事求是地反映檢測結果,做到檢測數據結論準確可靠。
3、保持與科研單位、協作單位的信息交流,學習掌握國內外的先進的測試手段,保證技術的不斷更新。
4、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檢測標準,遵守行業有關政策。
5、堅持原則,不弄虛作假,發現不合格產品及時向有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。
6、檢測人員必須經過培訓,持證上崗。
7、及時準確地在規定的檢測周期內完成檢測任務,出具檢測報告,并做好技術資料歸檔備案工作。
8、認真做好儀器設備周期檢定和日常保養工作。保證其具有的精確度和完好率。
9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