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根據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建設技術標準規范,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資質范圍,開展房屋主體結構實體質量、房屋使用功能施工質量、房屋結構安全鑒定、房屋抗震等級鑒定等方面檢測工作。
2、 實事求是地反映檢測結果,做到檢測數據準確,鑒定結論正確。
3、 保持與科研單位、協作單位的信息交流,學習掌握國內外先進的測試手段,保證技術的不斷更新。
4、 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檢測標準,遵守行業有關政策。
5、 堅持原則,不弄虛作假,主體抽樣檢測發現不合格檢測項要立即上報質監站。
6、 檢測人員必須經過培訓,持證上崗。
7、 及時準確地在規定的檢測周期內完成檢測任務,出具檢測報告,并做好技術資料歸檔備案工作。
8、 認真做好儀器設備周期檢定和日常保養工作。保證其具有的精確度和完好率。
9、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